(一)塔式起重機使用管理的一般原則
1、塔式起重機使用管理的原則是:管理的制度化,操作程序化,指揮規范化。
2、塔式起重機使用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
3、塔式起重機使用單位無條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勞動局建設局等)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監督。
4、塔式起重機使用部門(工地)應主動并積極地接納公司生產科的業務指導和各項必要的檢查監督。
5、使用塔式起重機的工地應設立塔吊管理負責人,該負責人全部負責塔吊使用的各項管理工作。塔吊管理負責人的任命應取得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的認可并登記備案。
6、塔式起重機使用應配備足夠的工作人負現(操作人員、指揮人員及維修人員)。所有工作人員應具備上崗證書,并按政府主管部門要求進行復驗,所有工作人員的聘用應取得公司生產科的認可并登記備案。
7、塔式起重機管理、操作、指揮、維修人員應充分勝任所擔負的工作,熟悉使用的塔式起重機的性能特點和作用要求,工作認真負責。
8、塔工起重機操作工作人員的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6小時,每日累計工作時間不應超過8小時。
9、塔式起重機管理應建立技術檔案,包括:
(1)產品合格證;
(2)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及其它證明材料);
(3)安裝驗收資料;
(4)使用說明書;
(5)塔式起重機的安裝基礎圖;
(6)操作人員當班記錄;
(7)維修、保養、自檢記錄;
(8)各工作人員資格證明材料(如上崗證等)。
(二)塔式起重機管理負責人職責
1、負責塔機使用的日常管理及各方面的協調工作;
2、負責塔機工作人員的工作安排,并監督考核;
3、負責與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就設備管理有慶事宜的聯絡;
4、負責塔機工作人員的招聘選用及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教育等組織工作;
5、負責塔機安裝、加高、拆卸、維修、保養的組織工作;
6、負責塔機配件的購置和保管工作;
7、組織排除故障,處理一般事故。
(三)塔式起重機操作司機職責
1、操作司機要求身體健康,精神正常,嚴禁班前饑酒;
2、操作司機要做好塔機的日常保養工作;
3、操作司機要搞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寫好當班記錄;
4、司機操作應按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進行,對其他人員的指揮一概不予接受。但對是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5、司機有向塔機管理負責人匯報塔機運行情況和參予安裝、故障排除的義務。
(四)塔式起重機指揮人員職責
1、指揮人員要求身體健康,有一定組織能力和指揮能力;
2、指揮人員指揮時要注意在該次運行工作區域內工作的工人的安全,必要時須叫他們暫時走開回避;
3、指揮人員必須注意吊裝工人的安全,并指導捆綁和吊裝,在起吊過程中要注意吊物運行路線附近的障礙,如輸電線、電話線等;
4、指揮人員負責對起重吊具(如吊鉤,吊索)的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指揮人員應協助操作司機做好日常保養工作;
6、指揮人員指揮信號要準確,下列情況下不得發出指揮信號;
(1)吊物捆綁不牢、松散(如鋼筋);
(2)斜拉、斜吊物品。
(3)起重量不明的物品(如凝固的模板等)。
7、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分口頭語言和手勢、旗語信號。
(1)口頭號語言一般采用對講機傳輸,要求發音清晰簡練(參考下表);鑒于施工人員來自全國各地,指揮語言統一為標準普通話;
塔式指揮語言舉例
動作名稱指揮說明舉例
起升上升、慢慢上升、上升1米、停、下降、慢慢下降、下降50CM
回轉向左回轉、向右回轉、向左口轉150、停(注:左、右以司機左右為準)
變幅小車向前、小車向后、小車向前5米、停
(2)在司機能看清的情況下,允許采用手勢、旗語信號,手勢、旗語信號應符合GB5082標準的規定要求。